殡葬设施用地在国家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包括殡仪馆、火葬场、骨灰存放处和墓地等设施用地。在传统观念看来,殡葬用地为不洁之地,仅在清明节等特殊时候才会利用到,平时利用很少;其周边甚少建筑,某一区域内如果要兴建一个墓地必然导致该地块周边的地价大跌。而在欧美墓地与园林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墓地成为了园林艺术、建筑艺术、雕塑艺术和墓志铭艺术的荟萃地,这实际上体现出了公墓用地的兼容性。公墓用地应该作为构成城镇建设的一个要素来考虑。
公墓用地实际上是利用了地表以下土壤来埋藏死者遗体或骨灰,而对地表上仅做标识性的安排,基于这样的特殊实际需求,我们可以考虑公墓用地和其它用地相兼容、相复合。
公墓用地与公园、植物园相兼容
公墓用地与公园、植物园相兼容,既使得公园、植物园的资金来源得到保证;又改善了公墓的生态环境;而且随着环境的改善、人气的集聚,更多的人愿意来该公墓安葬,形成良性循环。虽然我国的生死观中对死亡很忌讳,但正如前文所说随改变,在复合型公园中游憩、在复合型植物园中学习知识,园林化公墓将成为人们节假日休闲的新去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