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以来,全市民政部门深入贯彻国家和省、市有关殡葬改革工作部署,大刀阔斧深化殡葬改革,移风易俗革除殡葬陈规陋习,倡导文明新风,全市殡葬工作在基础设施建设、政策法规创新、生态惠民殡葬、殡葬服务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丧葬陋习和铺张浪费行为得到有效遏制,文明殡葬、节地生态安葬理念深入人心,昆明市殡葬工作走出了一条健康发展之路。
95%火化率居西部省区前列
殡葬改革是党和国家极力推行的一项重要工程,是社会习俗领域的一场革命,是推进社会文明进步的必然要求。要破解这一“千年难题”并非易事,但昆明只用了9年时间,就将全市火化率从2006年的48%,提高到2015年的95%,提高了47个百分点,全市殡葬改革工作处于全省领先、西部地区前列、全国中上水平。
法治建设是先导,党委政府重视是根本。市委、市政府将殡葬事业发展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持续加大投入,完善扶持政策措施,提高殡葬基本公共服务能力。为高位推进殡葬改革工作,成立了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的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每年与各县区政府签订殡葬管理目标责任书,将工作责任和目标层层分解落实;同时,将殡葬改革工作列为创建和年度考评验收文明单位的一项内容,实行一票否决制度。为避免遗体火化后再装棺土葬,全市各殡葬管理部门加大对“二次土葬”监督,及时查处骨灰装棺土葬等违法违规问题,确保骨灰进入公墓安葬。一系列殡葬政策法规的出台,为殡葬改革提供了强有力支撑。昆明市在全国省会城市中率先完成了《昆明市殡葬管理条例》修订,市委、市政府出台了《推行移风易俗促进文明殡葬的意见》,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制定《推行移风易俗促进文明殡葬的若干规定》、《农村公益性公墓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各县(市)区、开发(度假)园区也相继制订完善配套政策,建立健全了全市上下一致、配套完善的殡葬管理政策法规体系。同时,将执法监督与优质服务有机结合,开展“优质服务月”和“行风建设月”等活动,加强殡仪馆、公墓等殡葬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和行风建设。开通96511殡葬便民服务热线,为群众提供便捷、优质的“一站式”全天候服务,群众对殡葬服务的满意度达95%。
9亿助力殡葬基础设施建设
在推进殡葬改革过程中,昆明市高度重视殡葬设施建设,“十二五”期间,全市共投入殡葬改革资金9亿多元,稳步推进以殡仪馆、农村公益性公墓(包括骨灰寄存堂、塔、楼)为重点的殡葬基础设施建设。目前,全市殡仪馆达10个,其中新建5个,基本满足了全市殡葬需要。此外,投入2.31亿元,对昆明市殡仪馆进行改扩建,一期工程将于2016年投入使用,建成后的新昆明市殡仪馆将成为西部第一、全国一流的现代化殡仪馆。
实施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是移风易俗、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也是殡葬改革的重要前提。市政府连续三年投入财政资金3600万元,加上各个县(市)区配套资金,共建成191个农村公益性公墓,实现所有乡镇全覆盖。同时,利用社会资金,加大政府引导,建成经营性公墓18个。到2020年,将实现殡仪馆、经营性公墓市域范围内全覆盖的目标。
火化率是殡葬改革的重要指标,反映一个地区殡葬改革发展水平。全市各级民政部门把提高“三率”(即火化区划定率、遗体火化率、骨灰入公墓安葬率)作为殡葬改革的重中之重,采取有效措施,加大监管力度,完善管理办法。目前,全市14个县(市)区、5个国家和省级开发(度假)园区中,已有16个实现辖区内100%划为火化区、死亡人员100%实行火化、骨灰100%进入公墓安葬的目标。全市火化率从2010年的84%,提高到2015年的95%。全市殡葬改革工作处于全省领先、西部地区前列、全国中上水平。
受“入土为安”传统丧葬习俗影响,历史上,在金殿后山、筇竹寺周边、长虫山、西山林场周边、马街沿线面山等地,建活人墓、超标准建设墓穴的情况比比皆是,严重影响了生态建设和城市形象。为加快区域性国际中心建设,树立昆明旅游城市新形象,自2008年开始,我市深入开展以铁路公路沿线、河道沿岸和水源保护区、文物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居民区、开发区坟墓为重点的“三沿五区”坟山墓地整治行动,共治理坟墓15.16万冢,其中搬迁坟墓4.33万冢,改造坟墓0.49万冢,植树遮挡坟墓10.34万冢,在坟山墓地植树420万余株;开展平毁“活人墓”行动,共平毁“活人墓”0.56万冢,取缔制碑点和棺木制作点398个。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全市坟山墓地生态环境得到较大改善,青山白化现象得到有效治理。
据了解,今年,我市将在殡葬改革方面,将下大力气,确保2016年全市火化率保持在95%以上。同时,调整扩大东川区、禄劝县、倘甸“两区”火化区范围,提高火化率和骨灰进公墓安葬率,年内实现20个农村公益性公墓基本达到经营性公墓管理服务标准的目标。
下一步,全市除允许土葬的少数民族集聚区、边远偏僻山区外,其余地区100%划为火化区,火化区内死亡人员100%火化,火化后的骨灰100%进入公墓安葬。暂未划入火化区的边远偏僻山区居民死亡后将分片区相对集中安葬,坚决杜绝乱埋乱葬。
5年支出惠民殡葬补贴1个亿
“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这是我国的传统观念,殡葬不仅是个体生命终结的仪式,也是家人、亲属表达对逝者哀悼追思的方式。曾几何时,殡葬行业的暴利,让人产生了“死不起”慨叹。“十二五”期间,为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死不起”“葬不起”现象,政府开始伸出援助之手。
全市各级不断加大惠民殡葬投入力度,市政府对农村五保对象、城乡低保对象、重点优抚对象等特殊困难群体死亡人员给予每户1000元的火化补助,每年发放补助费近300万元;各县(市)区政府按每人1000元至3000元不等标准,给予农村死亡居民火化及安葬补助,5年来共安排财政资金达1亿元,惠及全市农村居民220万人,切实减轻了群众办丧负担,减少了丧事活动中“吹打念唱”、大操大办等不良现象的发生,进一步推进了殡葬改革进程,提升了城市文明水平。
各殡仪服务单位坚持对特殊困难群体实施殡仪服务优惠,最大优惠额度达到30%。为解决低保对象和低收入群体治丧难,昆明市殡仪馆针对特殊困难群众,即本省户籍的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重点优抚对象,丧属出示相关证明即可选择“低保治丧优惠殡仪组合服务”,群众只需960元就能在殡仪馆完成治丧事宜,有效保障了特殊困难群体和农村居民的基本殡葬服务。
5年后全市生态安葬率要达35%
2016年,昆明市清明节系列活动已经启动,一如既往,市政府发布了清明节安全文明祭扫通告,倡导市民用鲜花代替燃放鞭炮、焚香烧纸,树立“文明节俭治丧、生态节地安葬、文明低碳祭扫”的新理念、新风尚。
3月23日召开的“全市2016年清明节文明安全祭扫暨森林防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要求,全市要深入宣传贯彻民政部等九部门发布的《关于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的指导意见》精神,建立绿色环保理念,使生态殡葬理念渗透到殡葬服务的方方面面;继续开展以“文明祭扫、生态安葬”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引导群众文明低碳祭扫,加快树立移风易俗的祭扫新风尚。
昆明市民政局局长张正平要求各殡葬服务单位,要以“96511”殡葬便民服务热线为平台,加强殡葬政策法规的咨询服务,广泛开展“鲜花换纸钱、鞭炮”、音乐祭扫、生态安葬等活动,大力提倡社区公祭、家庭追思会、上坟送鲜花、栽种纪念树等文明新风,引导广大群众网络祭扫,推进生态殡葬。
“从绿色殡葬推出几年的效果来看,成效还是明显的,尤其是今年民政部等九部门联合下发了《指导意见》,这是国家在殡葬领域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首个专门性文件。清明节前夕,已经有市民主动打电话来咨询生态葬事宜。”市民政局殡葬管理处处长蒋世富告诉记者。
蒋世富介绍,从2008年开始,在生态殡葬方面,昆明市一直在进行着有益尝试。目前全市几乎所有公墓都开展了树葬、鲜花葬、草坪葬、壁葬、塔葬、格位存放等不占或少占土地、少耗资源的节地生态葬式。此外,昆明市每年充分利用清明、中元、冬至等传统祭扫节日,开展“文明祭祀、生态殡葬”等一系列宣传主题活动,同时,通过政策制定,积极推进殡葬改革,倡导市民树立绿色生态殡葬、文明低碳祭扫的现代殡葬理念。
市殡仪馆馆长瞿勤谈到,市殡仪馆作为全省树葬试点,开始推行生态葬。为响应民政部、发展改革委等9部门号召,龙宝山华夏墓园3月26日至4月25日,将开展生态安葬惠民活动:在此期间,选择花坛葬、树葬、草坪葬等方式落葬的市民,将享受10%优惠。
张正平表示,贯彻落实民政部等九部门文件精神,我市将完善政策措施,搞好节地生态安葬试点,加强生态安葬设施建设,建立健全节地生态安葬激励机制,对选择树葬、花葬、草坪葬、塔葬、壁葬等节地生态葬法的实施补贴。2016年,全市节地生态安葬比例要达21%;到2020年全市生态安葬率达到35%。
“生态节地安葬将成未来发展趋势。”相信在不远的将来,昆明的各大墓园将成为集园林化、艺术化和人文关怀、教育功能为一体的精神家园和活动场所,生态葬式也将被越来越多的市民所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