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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殡葬改革示范全省

2021-08-29 昆明公墓网 713

  市委副书记李邑飞、副市长李喜检查公墓防火设施。

  公墓工作人员在进口对车辆进行登记并发放鲜花取代香烛。

  “梦回云南”长松园陵园举行千名市民清明集体祭扫。记者杨艳辉摄

  2010年12月,民政部在全国殡葬改革工作推进会上,授予昆明市民政局“全国殡葬工作先进单位”的荣誉称号。

  在这块“金牌”背后,凝聚着市委、市政府领导锐意进取、多举措强推殡葬改革的决心与胆识;见证着昆明市在殡葬惠民、绿色殡葬、公益殡葬和优质服务等方面取得的累累硕果;印记着民政人践行为民宗旨,续写大爱情怀,谱写传承人生百年新篇章的坚实足迹;铭刻着昆明强力强势推进殡葬改革,最终实现殡葬改革大突破、大发展的辉煌业绩。

  安宁市民政局、昆明西郊殡仪馆、昆明松鹤殡葬服务公司龙凤公墓被民政部评为全国殡葬行风建设示范单位;昆明西郊殡仪馆馆长刀震宇被国家民政部评为全国殡葬工作先进工作者;2011年嵩明县民政局已批准为第二批全国殡葬行风建设示范单位……昆明交出了殡葬服务优质化,殡葬管理规范化,殡葬改革有序化,骨灰处理生态化,殡葬习俗文明化,殡葬设施现代化的优秀成绩单。

  火化率达86%居全省前列

  殡葬改革在许多地方被称为“天下第一难”,但昆明只用了5年时间就将全市火化率从2006年的48%,提高到2011年86%,提高了38个百分点。全市19个县(市)区有14个实现了三个100%(辖区100%划为火化区,100%实行火化,100%骨灰进入公墓安葬)的目标。

  殡葬改革,是一场充满艰辛的风俗习惯的革命。要打赢这场攻坚战,必须有一个强有力的组织体系来保障。

  市委、市政府将殡葬事业发展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市政府每年召开殡葬改革工作专题会议,安排部署殡葬工作,并与各县(市)区政府签订殡葬管理目标责任书,各县(市)区政府再与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签订责任书,使殡葬管理与改革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一系列殡葬政策法规的出台,为殡葬改革提供了强有力支撑。我市在全国率先完成了《昆明市殡葬管理条例》的修订,出台了《昆明市农村公益性公墓管理办法》。市委、市政府先后制定出台了推行移风易俗促进文明殡葬的意见及若干规定、整治乱埋乱葬的公告、清理整治“活人墓”的通告,这些法规、规章的出台,为殡葬改革保驾护航。

  全面推行火葬,基础设施建设是前提和关键。昆明在原有4个殡仪馆的基础上,通过招商引资方式,新建4个殡仪馆,全市殡仪馆已达8个,火化覆盖率达到80%以上,为火化率的提高奠定了坚实基础。目前,全市已建成经营公墓14个,已接埋骨灰17万余具。

  经过多年倡导,如今在昆明,文明殡葬渐成新风尚。植一棵树、献一束花、放一曲音乐、网络祭扫等低碳、环保祭扫方式被广大公众所接受。绿色殡葬渐行渐近。为大力倡导和推广生态葬法,各公墓都开辟了鲜花葬、树葬、草坪葬,壁葬等区域。经过几年的宣传推行,要求树葬、花坛葬及海葬的人逐年增多,移风易俗,文明殡葬的丧葬新风正深入人心。

  殡葬惠民政策全面落实

  “推行惠民殡葬政策是切实减轻群众丧葬负担、实现基本殡葬服务均等化的有效途径。昆明火化率大幅提高得益于系列殡葬惠民政策的开展。”市殡葬管理处处长瞿勤介绍说,各县(市)区政府根据殡葬政策、法规的要求,积极开展殡葬惠民政策的制定和实施,全市各地根据经济情况,分别给予从300元至3000元不等的殡葬补助。有的县区除给予丧属经济补助外,还免除遗体火化等费用。每年从福彩公益金中安排资金,对全市低保户、五保户、重点优抚对象死亡火化给予1000元的补助,为加快推进全市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市级财政给予2200万元的建设补助。近年来,全市各级共投入殡葬改革与管理资金 6亿多元。

  2012年清明节期间,各殡葬服务单位也制定了优惠政策,如昆明西郊殡仪馆对殡仪礼炮、遗体冷藏给予10%的优惠,并提供200元以内的骨灰盒;昆明市殡仪馆对特殊困难群体(低保、五保、优抚)在基本殡葬服务和公墓骨灰安葬上给予5%的优惠;阳宗海青龙陵园对特困群体安葬墓穴的优惠价定在3000元以内(含墓碑、骨灰盒),并提供低价位的树葬、花坛葬等产品。

  “三沿五区”坟山整治成效显著

  短短12天,遍布马料河两岸,占地4.6公里、面积近百亩、涉及1400多户村民的1700冢旧坟,竟奇迹般迁移完。沿岸种下的300棵小叶榕已全部成活,河两岸绿树婆娑,垂柳依依,旧坟迁移后留下的凸凹地面已填平,一条绿色景观长廊已显雏形。

  马料河整治12天迁坟1700冢,这是官渡区矣六办事处开展“三沿五区”坟墓整治的一个缩影。

  自2008年开始,全市开展了以铁路、公路、河道沿线和水源保护区、文物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居民区、开发区视野可见范围内的坟山墓地为重点的饮用水源地及“三沿五区”整治行动。采取平、迁、改、遮相结合进行综合整治,“三沿五区” 坟山墓地共迁坟96612冢,其中2011年10月31日前已完成饮用水源地散葬整治任务,共搬迁坟墓6256冢,实现了饮用水源地无坟化;2011年至2012年2月29日,“三沿五区”共搬迁坟墓34192冢;对坟山墓地进行绿化,种植各类乔、灌木610万株(2011年种植各类乔、灌木194万株),平毁“活人墓”5577冢,取缔制碑点和棺木制作点398个。通过整治使乱埋乱葬现象得到治理,青山白化现象得到遏制,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节约了大量资源。

  农村公益性公墓市域乡镇全覆盖

  在“十一五”初期,昆明市农村公益性公墓几乎为“零”。针对农村死亡人口以直接土葬为主,大操大办、乱搭灵棚、披麻戴孝、做道场等陈规陋习屡禁不止的情形,昆明大刀阔斧进行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2011年前全市已建成189个,实现了市域乡镇全覆盖的目标。目前,全市189个农村公益性公墓已接埋骨灰和迁坟安葬71635具,其中坟墓搬迁到公墓安葬的有44812具。建有农村公益性公墓的地方,已实现骨灰安葬公墓化。农村公益性公墓对革除乱埋乱葬、大建“活人墓”、“豪华墓”等殡葬陋习具有重大意义。

  市殡葬管理处处长瞿勤介绍说,殡葬改革的难点在农村,农村殡葬改革的难点在殡葬旧观念的转变。为转变观念,各县(市)区加大殡葬改革宣传,相继出台惠民政策,引导文明殡葬,加快建设农村公益性公墓。经过4年的强力推进,农村居民对农村公益性公墓从不接受到接受和认同,逐步形成了自觉、主动选择进入公墓安葬的新风尚。

  为解决城市低保人员的安葬问题,《昆明市殡葬管理条例》规定,城镇最低生活保障人员死亡后,家属可向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民政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核准后,按就近就便原则统筹安排。

  今年清明再次实现文明安全有序

  据统计:清明节期间(3月31日-4月4日),全市出行祭扫市民达100多万人,其中公墓共接待祭扫群众85万余人,祭扫车辆109365台。各殡葬服务单位共组织接待人员5380人、安保人员6195人次;出动交警1874人次,交通协管人员1904人;消防出动人员531人次;护林防火出动人员17914人;工商部门共出动1338人次,车辆255台次,检查市场198个,商户8014户;公交集团公司出动车辆1399台次,共运送祭扫群众1010301人次,保证了群众过一个安全、文明、和谐的清明节。

  此外,交通之声直播162次,播报路况626次,通过“平安贝贝”播报文明祭祀温馨提示50次。群众文明、安全、错峰和乘公交祭扫的意识进一步提高,爱护环境、保护资源已逐步成为广大群众的自觉行动,“惠民、绿色、人文殡葬”正深入人心。

  2012年殡葬改革的主要目标

  “2012年,全市火化率要达到88%以上。19个县(市)区中16个要达到三个100%的目标。”昆明吹响了深化殡葬改革的冲锋号。

  如今,我们看到,殡葬礼俗正在与时代相和、同民族共荣并实现着凤凰涅盘的蜕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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