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最早的丧葬活动,大约发生在旧石器时代晚期的北京山顶洞人中。据考古学家发掘,山顶洞人遗址,是一个男女老少合葬的公共墓地。在老年男子和中青年妇女的遗体周边撒有赤铁矿粉,身上带有鱼骨、蚌壳和兽牙等做成的骨坠等装饰品。
新石器时代早期,是我国母系氏族社会高度发展的时期,这个时期的丧葬活动有了新的发展。以半坡文化、仰韶文化、大演口文化等为代表,他们的公共墓地大多分布在原始聚落周围,如半坡墓地位于聚落的北部,有壕沟隔开;从墓葬状况来看,这个时期大多以单人葬为主,也有不少合葬。木制的棺撑葬具仅具雏形,大约以草席包裹居多。这个时期的随葬品种类比较多,如猪鸟鱼骨,璧、琼、钱等礼器,盆、孟、尊、碗等生活用具,镰、刀、斧等生产工具,还有孩童的玩具等等。
新石器时代后期,父权制建立、私有制产生、阶级开始分化,这表现在随葬品上是数量和质量的显著差别,尤其是用生产生活工具、猪头或猪下颗骨随葬的习俗最为突出。据山东大坟口墓地发掘报告统计,在已发掘的133座墓中,出土的1000多件陶器,有四分之一集中于5座大墓;墓坑也开始有大小、葬具出现有无的区别,一些富人的墓葬不仅面积大,而且随葬品多,大汝口后期的的一些墓坑中,己然出现用木材垒筑四壁的现象,然而同时期的一些小墓仅能容身,而无葬具;人牲、人殉现象已经较多的存在,如江苏新沂花厅一座5000年前的墓地,其中就有8座人殉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