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古时代,“羌人死,燔而扬其灰”。在四川羌区,古羌人的墓穴用石条或石板砌成,称为石棺墓,俗称古坟,至今尚有古坟遗迹。羌语称石棺墓为戈基补朵,意思是戈基人的墓穴。由此推断,实行石棺葬是古代土著羌人的遗风。直到清代,在关内地区,羌族仍普遍实行火葬;而关外地区,由于受汉文化影响较早,大约在清代以前就已改成土葬了;到了清代后期曲山、擂鼓、通口、陈家坝和桂溪等地,其葬俗已跟汉区差别不大了。
近代以来,羌族土葬仪式,也有独特之处。老人寿终,装殓时以黑纱作头帕,穿青衣,盖红布,并把一只红公鸡系在棺上引路,此为“引魂鸡”;出丧时,孝儿(或是孙儿)举着“魂幡”走在前面,还须抛撒“买路钱”途中棺木不能着地。这之前,须看阴地,在陈家坝等地流传的《赵家天子杨家将》讲述宋朝皇帝和杨家将的祖辈如何选择风水宝地,从一个侧面反映出当地群众对看阴地的重视。县内亦有“子孙出在坟上,富贵出在门上”一说,意思是阴地选得好,子孙就会人丁兴旺,甚至可能出能人、伟人,屋基选得好,家庭就会富甲一方。看阴地有两种情况,一是死者生前自己选好阴宅,告之儿女,死后儿孙依其意愿安葬;二是死后,在入葬前,其子女请“阴阳先生”选择阴宅。出丧的时间,孝儿孝女须请“阴阳先生”确定吉日良辰。
造坟之后,要烧七、烧百期和周年:从去世之日算起,每隔七天,孝儿孝女须到坟前祭奠一次,共祭祀七次,称为烧七满一百天和一周年时,祭祀更为隆重,届时亲友不请自到,称为烧百期、烧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