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古族的丧葬方式:天葬
天葬是蒙古族的传统葬仪,又叫明葬。野葬。天葬多用于贫苦牧民或下级喇嘛阶层。这一葬法,源于吐蕃。古代,藏族有人死后,要把尸体放在石碓里捣成肉酱,跟青棵和在一起,然后撒向四方,让鹰鹫来吃,自然也伴随喇嘛诵经。请不起喇嘛的人,只能将尸体大卸五块,扔给鸟兽。蒙古族的天葬与藏族的天葬相类似。源于藏传佛教,这种葬式的意思是:蒙古人是食肉民族,生前吃肉,死后要把肉还给禽兽。佛教讲究利他,解救芸芸众生,可以说天葬淋漓尽致的表达了这种思想。人活着的时候要行善,死后灵魂要离开肉体,就将这无用的肉体作为最后的奉献,利悦鸟兽。
其一般过程是:如果过了七个时辰,认定死者确无转机之后,由亲属或邻里长者操办,剪掉头发,净身后装大白布口袋,放在特定的地方,选择吉日良辰,由亲属放在牛车(现在西部蒙古地区多用骆驼车或者在骆驼上直接驮)上,送到偏僻荒野的特定地点,卸下尸体,头朝北、脚朝南,周围摆石头作记标,急速返回,归途不许回头看。到家;将车扣翻,三天不动。三日后,亲属去查看尸体是否被飞禽吃光。蒙古人将禽兽吃尸体一事,视为尸体亡灵己经升天。若死者尸体被吃光,就认为亡灵已经升天,预示子孙将得到吉祥幸福;如果尸体被野兽扯食,认为死者生前做过坏事,杀牲过多,死后用自己的肉体偿还野兽;如果尸身无损;则认为死者生前罪孽尚末捎除。再去在遗骸上洒黄油、酒等,等待飞禽来啄食。蒙古人认为,尸体亡灵升天的速度越快越好,越能找到转世重生的地方。这种天葬方式,对他们来说是将尸体献给动物的一种具有施舍意义的行善行为,无论是死者,还是家人都心甘情愿。
当死者去世的时候,没有赶上见最后一面的亲戚,选择特定的日子,必须去看望一次安葬之地。看望时,若尸体被野兽吃光,他们以为亡灵已经升天,为死者高兴。若尸体完整,就请个喇嘛举行念经仪式,或者再转移到其他地方。
还有的做法是在确定死者己无回转之后,脱掉死者的旧服装,换上新衣或用白布缠裹全身,将尸体放在勒勒车上,赶车急行,尸体掉在哪里,那里就是死者最吉样的安葬之处,如锡林郭勒地区安葬方式与此相似,只是对车型的要求不严格,无论什么车均可以,并不一定是勒勒车。西部蒙古人安葬尸体的习俗多是天葬,将死者的尸体送到特定的地方,将头部朝着太阳升起的方向放好(有的地方朝着西北或正北方向),若是男性,使他枕着右手,右侧着地,若是女性,使她枕着左手,左侧着地。接着就等待野兽来分享其福分。
另有做法是:天葬是在喇嘛的指导下进行的,首先由喇嘛指示适宜安葬的地方,然后给死者覆尸,苫面,以牛马车载之,弃之喇嘛所指方向,牛马跑到哪里,尸体就葬于此处。也有用骰子占卜或看装殓者的乘马尿在哪里就选在哪里,然后在周围画个大圈,于此处取掉白布,把死人抬进圈里,赤裸裸地放在那里,男女一律头朝西北侧卧。有的地方,把死者曲成“婴儿生之状”,认为这样死者将会转世重生。
蒙古地区,有许多地方都有安葬尸体的坟墓专区。例如,鄂尔多斯蒙古人原先将尸体安葬于坟墓专区叫“塔本乌兰”的五堆大型的沙丘之地。尤其是寺庙的喇嘛的尸体均安葬于坟墓专区,安葬鄂尔多斯大黄召庙的喇嘛尸体的集体坟墓专区是在苏木德的西北地区。蒙古人选择坟墓专区也有特殊讲究,一般选择西北边有山丘或者高地,南边是广阔的草原,他们认为这样的地方安葬祖先造福子孙。
蒙古族的丧葬方式:火葬
火葬是喇嘛教传人蒙古地区后出现的一种葬式,也有一种说法是蒙古族在接受佛教时,是随藏传佛教进人蒙古地区的。火葬即以火焚尸,需要说明的是这种葬法并不是对每下个人都适用,它一般是王公贵族、大喇嘛、官吏等人死后所采用的葬法。蒙古人认为,将死者的尸体火葬之后,其亡灵会直接升天,普通阶层的人死后,多数是不能实行火葬的,只有患传染病或产妇死后,才进行火葬,这样会驱除其晦气或肮脏的因素。
火葬一般根据死者的遗愿,火葬使用的木柴,必须到处乞讨得来。火葬的次月,由死者家属拣拾死者的骨灰,有的把骨灰洒于山川、江河等任其漂流,有的则装人坛罐中将其埋葬,用来表示永远的悼念。
火葬的一般过程是:先将尸体用净水擦洗干净,再用白布缠裹死者的尸体,如果是喇嘛则穿龙古神衣,一般都用红布将死者的脸覆盖住,殓人棺木,停放于正房西侧的屋檐下,灵前摆上供祭食物,点佛灯、香火,请喇嘛诵经,一般尸体要停放三至五天,由晚辈守灵,定时举哀,选择吉时起灵,一般棺木是由人抬或者是车载到预定的地点,由喇嘛诵经,祈求神谅解死者生前所犯罪过,用羚羊角在地上扎个洞,将灵柩置于洞上,再用柴将其火化。如果死者是上层喇嘛,即将尸体置于特制的大锅内铁蓖上,用油焚化,用银筷拣出骨灰,殓人木盒,筑藏式塔葬于其下。有的地方火葬完毕之后,将去世喇嘛的骨灰捡起来,弄成粉末,同泥土和好,塑成雕塑,有的在外面涂抹一层金子或银子,将其放在寺庙,供人祭拜。若死者是有威望的喇嘛或活佛,将其尸体烧毁之后,捡其骨头,将其埋在地下,上面建设寺庙。或者把尸体烧完之后将其骨灰洒在家乡的山水或者海洋里。一般身份的人,将尸体烧毁完整,三天或七天之后捡其骨灰,装在瓶子或者盒子里,就地探埋,恢复地表原貌而不留坟头。所以至今仍有许多皇家贵族的坟墓没有找到,直至清朝以后才开始留坟头;也有将骨灰投大河里的,据说亡灵顺流入海,便可进水晶宫的极乐世界。古代蒙古人的火葬有其特点。人死后,死者的亲友聚集在一起,帮助死者的子孙用死者生前喜欢的马驾一辆车,然后将死者置于其上,将车赶到野外,选择一个狗和马罕至森林茂密的地方,用树枝做一木屋,将尸体放在里面,外边再围上两三层的草木栅栏,防止有猛兽偷袭。接下来在木屋旁杀掉驾车的马,以祭奠死者,也可以算做是一种殉葬品。然后众亲戚家人各自回家。等到春天到来,冰雪溶化,河水初动的时候,亲友们再次聚集林中。家属将死者生前所喜爱的衣物带来与木屋一起焚烧,火化时不能仅用自己一家的木柴,要募集百家木、柴做为火化燃料。烧尸完毕过三日,家人又来到焚尸地点查看,如风扬四散,便认为死者已经升天,倘若遗骸微存,则认为死者在阴间极受虐待。于是请来喇嘛超度,或将死者的钱财进行发放,以减轻死者的罪行。有的专门“坐化”的;即将在辞世之际,双手合十,盘腿而坐;静静死去。待坐化的喇嘛鼻孔流下血水,凝结成芨芨草棍状,方可放入坐棺入殓。呼和浩特市士默特左旗的喇嘛洞,传说供奉的就是坐化的活佛扎木苏一世。据史料记载,俺答汗便是被火葬的。
蒙古族的丧葬方式:土葬
蒙古人土葬时,需要在选定的地址上挖坑,坑口要朝着太阳升起的方向。土葬是农区以及半农半牧区蒙古族普遍实行的一种葬式,和汉族的土葬大同小异,虽然是在长期的交流杂居的情况下所形成的丧葬习俗,但仍有其独特之处。蒙古族坟墓的形状与汉族的不同,汉族一般是呈锥形,而蒙古族的则是呈塔形。土葬用棺木装尸体,分为卧棺、坐棺两种,古代蒙古人还用圆棺。若用坐棺,黑白协调。近代以来,蒙古人普遍使用卧棺。在卧棺里,将死者的尸体面朝上放,棺为长方形,用木料制作。有的地方用白布裹住尸体,放入卧棺里,有的地方则给死者穿上身新衣服,包括鞋和袜子都是崭新的。尸体放入,用木钉钉住棺盖,禁止使用铁钉。
坐棺形状象寺庙,人可以坐在里面。有的还象蒙古包,过去蒙古王宫多用坐棺,以石块砌成蒙古包型,将棺木置放其中封闭土葬。卫拉特、阿拉善地区叫“萨木德格”,背面高,前面矮,外观倾斜。给死者穿好新装之后,尸体放入坐棺里,盘腿直坐,姿势像合掌祷告,在棺内余下缝隙里装满棉和芸香,稳定住尸体。一般情况下,卧棺多用于喇嘛。用卧棺,棺边与坑边平行。蒙古人认为,若死者的头部比坑边低下,对其子女不吉利。在人殓时,要将死者生前所用的衣帽、鼻烟壶、蒙古刀、酒壶、茶碗、旱烟袋等放入棺内一同埋葬。尸体埋葬完毕,在埋葬的地点堆一些土丘,称坟墓。
内蒙古西部农业地区蒙古族,人临终前或死后,家人给死者更换新衣,将尸体放在木板上,用哈达罩其面,等待人殓。入殓时,尸体不能见太阳,一般在黄昏时刻,将尸体从窗户抬出去入棺,停放在院内,一般三至七天内出殡。东部地区蒙古族一般都当天出殡。出殡时死者的长子扛棺材大头,其余子孙抬小头,有的拉在灵车上,有的一直抬到墓地。到达坟地后,用吊绳将棺材放入墓穴。埋葬时,死者的子孙和近亲,围绕墓穴正反各转三圈,并用手抓捧土向墓穴撒去,然后大家一起铲土埋棺。老年人去世,一般全村的小伙子都来哀悼并参加葬礼。
清代以来的农区以及半农半牧地区的蒙古族,还是土葬仪式。这一时期,蒙古族也出现了坟茔地。葬法是选择好墓地后,掘穴,中等以上人家还在穴中砌砖或石。从郭尔罗斯开挖的古墓葬看,有的墓穴全部用砖对缝砌成,穴内有尸床。蒙古族王公台吉死时葬法甚为讲究。死者要用布帛把尸体裹严纳入棺内,在王府置三年或七年,称之停柩。期间叠石造屋,藏棺其中,称为陵,并设守陵户常住陵旁。守陵户的多少,根据王公贵族的品位有定例,如亲王为十户;郡王八户;固伦公主与郡王一样;贝勒、贝子为六户,和硕公主与贝勒、贝子相同;镇国公、辅国公为四户;辅国公以下的一般官员及没有功劳者,皆不得有守陵户;郭尔罗斯王爷、协理皆称墓地为“衙门”。奴隶、牧民及过往行人误入“衙门”,一旦被抓获,就要受到严厉惩处。蒙古人也有土葬和聚族安葬的习惯。这种祖莹,蒙古人称为“厚其德”。一经确认为其氏族”厚其德”的地方,百步以内,其他民族不再殡葬。非正常死亡的入不人祖茔,要另择吉地安葬。土葬中有一些习俗具体如下:
(1)接气。人快死时,用红布一块,包一把米,把死人的最后一口气接下来,送人家申的盛米柜子里。
(2)放口含银。人死后,要放一点银质东西在死者嘴里/一般是放一颗银衣钮。
(3)送断气饭,也称“倒头饭”。用饭碗打半碗水,里面装米饭一把,送到村外十字路口倒掉即可。
(4)洗澡更衣。人死后要马上为死者洗澡更衣,否则尸体变硬后,就无法穿衣。洗完后换衣、鞋。男人死后,一律剃光头,女人死后,要梳理头发。死者穿的衣服一般是两套,死者人棺的鞋子,一律穿布鞋。
(5)装锡箔枕头和挂名包。男性死后,在死者枕头内装锡箔纸钱,供其“死后享用”。女人死后,在胸前衣扣上挂一个“名包”,“名包”是青布做的小袋子,绣有花边。死者生前参加做庙会时常用的。名包内装有“名包记”的纸灰。
(6)用桃枝、柳枝打棺材。以上各项工作都做毕后;用一把桃枝条和柳条朝棺材里面打三次。手打口念:“生魂出,死魂入”。打棺后,就可人殓、盖棺了。出殡的棺材离开村口时,要从跪在地上披麻戴孝的子女头上通过。死者弥留之际和葬礼时,有村中老年妇女们去唱关于生命的各种歌。如在弥留之际唱安慰词;入棺时唱“人棺经”;在发丧前一天晚上、发丧出殡前和棺材抬到村边,即将抬到墓地时要唱“散花”,其内容是在赞美世间生活的同时,对死者进行安慰和怀念,葬礼结束的当天晚上要“闹丧”由抬埋棺材的青年喝酒、猜拳,打趣逗笑,举行传统的歌舞,有激励死者家属在前辈业绩基础上开创新业之意。出殡前,在村中心路口上要挂一串草鞋,青年人见此信息,就自动于第二天去抬埋棺材。如今已不挂草鞋,而是送二包烟。
蒙古族的丧葬方式:深葬
这是古代蒙古族实行的一种葬法,是土葬的一种,但所不同之处是其墓无冢,也没有任何标记。深葬,顾名思义,墓穴之深,一般都在九尺以上。在挖墓的时候,将挖下的草皮放到一边,等把死人埋好,再将草皮移回。不久草还在原地继续生长,与周围草坪没有什么差别,所以用这种方式丧葬的人的墓轻易找不到。为了记住墓葬的地点,通常的做法是在埋葬的时候,当着一母驼的面,将其驼羔杀掉。以后,当寻找墓地的时候了就带着母驼到驼羔被杀之地附近,母驼站立昂首哀鸣之地便是坟墓了。有些人怕自己记不住,便在坟的一边垒几块石头作为标志。巴尔虎蒙古至今仍沿用这种方法。
“深葬之俗”为贵族所有,因而也少不了殉葬品。殉葬品大多是将死者生前喜欢之物烧掉,有牲畜、马匹的和金银珠宝,还有妻妾。直到现在,有的地方在人死后,要把一群牲畜关起来,待出殡之后才放出来,大概就是这一风俗的演变。如果死者是普通人,他就会被秘密地埋葬在他们认为合适的空地上。埋葬时,同时埋大一张桌子,桌子上放一盘肉和一杯马乳。另外,还杀一匹马,食其肉后,在马皮里塞满草,把它捆在两根或四根柱子上。这样做是因为他们期望死者在另外一个世界能和现在一样,有马可以繁殖,有马奶喝,有马骑。最后,他们要把吃剩下的马骨头烧掉,为死者祝福。如果死者是它们的首领,他们就秘密地挖一个地下墓穴,将其尸体放大其中,把死者生前所宠爱的奴隶放在尸体下面,直到奴隶快要死去时,才拖出来,然后再放到尸体下面,如此三次,这个奴隶绕幸不死,就会成为自由民。最后才将墓穴填平,用草覆盖,使人不能发现这个地点。据历史书籍记载,在奴隶制时期和封建社会初期,蒙古贵族还不同程度地存在人殉这一习俗。
蒙古族的丧葬方式:石葬
石葬是一种很古老的葬法。清末乃至解放前,科尔沁右翼前旗乌兰浩特一带仍保留着少数石墓葬俗。这种石墓埋葬要立建标,其石多少,依平时所杀人数而定,显然这种葬法与战争紧密相关。这是蒙古草原牧民早期的埋葬方式,这种石墓在新疆,内蒙古一带均有发现。这种石墓是把石板侧埋于地上,成一四方形的围垣,然后把死者和殉葬物安置其中,最后再掩埋起来成为坟墓。这种葬法应该是古代游猎民族所共有的一一种埋葬形式。
蒙古族的丧葬方式:树葬
树葬是一种原始葬式,多由狩猎和采集民族采用,这与早期人们的树居有关。树葬又称风葬,基本形式是将死者置于深山和野外大树枝上,任其腐烂。树葬多有二次葬,即:将腐烂后剩余的遗骨土葬,或将遗骨火化土葬。古代北方狩猎民族和由狩猎民族演变为游牧民族多有树葬习俗。从结构上看,树葬可分为树架式和地架式两种。父母死,男女众人哭三年,将死者置于深山或野外大树枝上。也有将尸体置于大棚上,部落有公共树葬的场所。这种习俗在我国北方少数民族中也延续很久。在蒙古民族中也曾经流行一时。父母死,史则置树林之上称之为风葬或称树葬。从9世纪以后,已经基本不存在这种丧葬习俗了。大概是古代蒙古族中的林中百姓所特有的一种古老的丧葬习俗。
孩子的葬礼
到目前为止,蒙古地区保持天葬最为彻底的就是孩子的葬礼了。它有两个特点,与其他葬礼截然不同。即:
(一)其他葬礼不能由女性直接操持,惟孩子葬礼少了女性不行。
(二)没有鬼魂一说,显得温情脉脉。
1、母亲葬孩子
孩子死了,没有那么多繁礼缛节,母亲得找块新白布,粗针大脚地缝个口袋,把死孩装进去,背到大道中央或三叉路口,连口袋扔下便走了。过路人看见了,便把口袋托起,走到近处一个向阳背风的地方,揪起口袋底子一抖,就把孩子抖出来。有些人家,口袋里还放着孩子心爱的玩具、好吃的东西或碗筷等,路人把这些东西随便揣上一件,就可以回家了。
2、甘当“指路人”。
大人死了,葬得越远越好,别人生怕染晦气,避之惟恐不及。孩子没过十二,灵魂还没有长全,不能成鬼,自己也找不到转生的人家,所以特别需要一个“指路人”。第一个碰到死孩子,把他从口袋里倒出来的人,就是孩子的指路人。孩子的灵魂跟着指路人回到家里,托生为他的孩子。玩耍是孩子的天性,谁要把他的玩具拿走,他就寸步不离地跟他回家去。因此蒙古族地区有些缺子少孙的人家;往往仔细打听谁家把孩子扔在何处,好去做个“指路人”。
3、唤他再回来
当然,最高兴的自然是转生回来,再成为自己的孩子。如果三天头上,孩子还赤裸裸躺在那里,末被狼吃狗啃,说明孩子的灵魂还没有被领走。这时就不能像成年人那样,请个喇嘛念经赶紧把他送走,而是千方百计再把他领回来。因为儿子既末成人,死了也不会成鬼,只是一个可伶巴巴的小灵魂,自然跟着父母更合适。父亲的做法是解下套马杆的套索,一边拖在地下往家走,一边喊着孩子的名字,灵魂就跟着拖下的痕迹回来了。母亲的做法就温柔得多,她露露乳房,把奶盘揉-揉,将奶挤在孩子的脸上、身上和跟前的草地上,再拖着背过孩子的背带,一边走一边叫:“我的孩子回我家万来世再转妈妈娃,呼瑞呼瑞呼瑞! ”孩子嗅到乳香和自己充满奶腥味的背带,自然就跟回家了。有心计的父母,常常在孩子的手上、腿上、腚上;用朱砂、墨汁、锅底灰涂个印记。如果她的下胎婴儿,正好在某个部位有类似的印记,她就会欢天喜地,逢人便讲:“我那孩子又转生回来了”有的痴情妈妈,总是舍不得把夭折的孩子的襁褓,摇篮、小衣袍扔掉,眼巴巴地等着孩子回来再用。新中国成立后,蒙古族不断破除丧事中的陈规陋习,丧事简办。土葬之俗仍延续了较长一段时间。其后逐渐实行火葬,将骨灰埋人祖茔地,或寄放于殡仪馆。在丧事中,乡邻亲友有送花圈、挽联的,并举行遗体告别,以寄托哀思。但“五七”、“百旧”、“周年”之俗仍有存留。届时,儿女子孙亲友至墓前祭祖,表示对逝世老人的怀念与留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