墓碑的碑文应包括故人籍贯、姓名、生卒年月、立碑人的名称。一般来说,国籍、省、市、县甚至街道或村庄都应该写明。一是表达对家乡的依恋,落叶归根;另一方面,后代在寻找祖先的墓地时可以准确找到。另外,因为姓名的数字是固定的,为了使墓碑上的字数是吉祥数字,风水学中有专门的关于主碑中榜上的碑文格式,有兴趣的朋友可以在网络上搜索看看。
一些大型石雕墓中也可以看到死者的生活故事。因为篇幅大,一般建议请专门的文人一起写。
碑文主要由以下五部分组成。
1.抬头:抬头主要写死者的生前职位、职业等,有的还可以省去不写。
2.正文:说明立碑者对死者的称谓。
3.签名:注明立碑人的身份。有政绩和功绩的人也要刻墓志铭。墓志铭通常由标题、文本和签名组成。很多人为了省事,把生者和死者的名字刻在一起,比如俩夫妻有一个故去,把生者也雕刻在墓碑上,这个不很恰当,活着的人上墓碑和故去的人相伴总不是一件好事。可以留个位置,等以后补上,也可以等以后一起立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