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之前,太平间为医院的内部机构,由医院进行直接管理,2008年随着各医院纷纷将太平间外包,很多太平间名义为隶属医院的福利事业,实则由社会机构进行市场化操作,而我国有关太平间管理的法律法规却相对滞后。殡葬行业属于公共服务,是具有公益属性的福利事业,太平间本是医院的配套服务,不应当完全市场化。
建议:完善法律法规。将太平间服务管理纳入《殡葬管理条例》,上升到法律层面强化对太平间的服务管理;加强全程监管。从源头入手,相关部门要从招投标开始即加强对太平间外包的管理, 民政、市场监管、卫健委等部门要加强对殡葬行业的日常监管,防止出现管理漏洞;规范收费项目。明确太平间收费项目和金额,并向物价、民政等相关部门备案,对所有超出备案项目的服务和收费行为严格惩处;落实监管责任。具体明确医院对外包太平间的监管责任。对外包太平间乱收费问题,明确医院应当承担的连带责任,而不是医院自称失于监管、“按要求坚决解决”;禁止太平间外包。为根治太平间收费乱象,可参考天津、济南等地做法,严禁将太平间外包,以彻底斩断太平间的利益链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