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选购墓地,购买墓地的流程
一、墓地选择
通过他人介绍,或者网上查询,确定一至两处可供选择的墓园
二、预约参观
1. 通过电话咨询、亲自到访咨询、网上咨询等多种方式了解所选墓地的基本情况。
2. 如需现场参观,一般需要提前一天预约参观时间。一些墓园提供免费参观车,客户可到约定地点乘坐墓园的免费参观车到达墓园参观选购。
三、选择墓穴
1. 由墓园引导员带领到墓区选择墓穴(选择墓穴时需慎重,选择墓型一经确定一般不予退换)。
2. 在已有的墓区自由选择不同档次的墓型(包括占地面积大小和墓碑型式,也可以自行设计墓型,由墓园代为加工制作。)
3. 墓穴位置一般由墓园按顺序销售,但一些墓园也可根据客户的要求打乱顺序销售。
四、认购墓穴
1. 填写申请认购墓穴登记表,提供碑文内容,并预定下葬时间
2. 到收款处交纳墓穴费和管理费
3. 凭申请认购墓穴登记表、交款收据及购墓人有效证件领取安葬证。
五、骨灰安葬
1. 用户按预定日期、时间凭安葬证即可下葬
2. 二次下葬一般须提前办理下葬手续,交纳二次下葬费(建材费、工时费、刻字费等)。.
六、售后服务,
多数墓园提供售后服务。这些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1. 祭扫接送服务。用户可凭售后服务卡、安葬证等手续,在用户规定的时间付适当的车费后乘坐墓园直通车祭拜、扫墓。
2. 代客祭扫服务。传统民俗“入土为安”,市民大都选择购买公墓墓地,以便安葬和祭祀。根据相关规定,市民购墓须凭墓穴使用人的《火化证明》或相关《死亡证明》,并且提供认购人本人身份证明。同时还规定以下几类人群可以购买墓地:
1.死者的健在配偶(提供死者火化证明);
2.无子女的孤寡老年人认购寿穴应提供街道、乡镇民政部门证明;
3.患绝症病人认购寿穴应提供区、县级以上医院的病史记录;
4.未婚子女死亡后,父母要求去世后与子女合葬的,除提供死者的火化证明外,还应提供本市户籍证明;
5.华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居民要求在本市认购寿穴的,应提供相关身份证明;
6.年龄80周岁以上的高龄老人应提供身份证明。
为了方便市民到墓园选购,不少公墓还为购墓者免费提供班车。市民在办理购墓手续后,将获得公墓发给的《墓穴证书》、收费票据等,这些是领取“骨灰”或办理“落葬手续”的重要凭证,要妥善保存。此外购墓者还需每20年向所购墓穴的公墓缴纳“维护费”。
需说明,购墓者支付的公墓“维护费”,与2008年上半年市政府公告对经营性公墓取消的“管理费”是不同的,“管理费”是指经营性公墓每年按营业额的一定比例向政府有关部门缴纳的管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