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公墓网介绍经营性公墓和公益性公墓那些需要了解的事,公益性墓园主要为农村村民提供遗体和遗骨埋葬服务,具有社会公益性。 多以村为单位,村委会申请解决乱葬问题,经乡级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承认设立,由大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 按照规定,农村公益性墓地“不得向村民以外提供墓地用地”。
农村公益性墓地是从旧社会的“义地”(俗称“乱墓岗”)开始发展起来的。 新中国成立后,党和政府提倡“墓葬改革”,呼吁一家人搬迁、整理、破坏埋葬的墓地,分开墓地,建立乡下墓地。公益性公墓是中国殡葬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是土葬改革区遗体处理的发展方向。
“经营性墓园是给城市居民埋葬遗骨和遗体,实施有偿服务的公共墓地,属于第三产业”。 经营性墓地是城市化发展的基本要求,是城市不可或缺的公共设施。经营性墓地可以有效管理遗体和遗骨的埋葬,葬礼和祭祀过程中的封建迷信活动,支持城镇精神文明建设。
国家对经营性公墓的要求是:“设置公墓管理机构或聘用专职管理人员,负责墓地建设、管理和维护,保持墓地的整洁、肃穆,严禁任何人在墓地内建立宗族墓地,严禁为在世者修建寿坟。公墓要为丧户提供服务,根据丧户意愿选择墓穴、设计墓型、提供鲜花等祭祀用品。”
昆明公墓网指出经营性公墓原则上应由民政部门兴办,也可以由殡葬管理部门与有条件的部门联合兴办,其他任何单位、部门和个人未经民政部门批准,均不得建立经营性公墓。“兴建经营性公墓时,须由建墓单位向县级民政部门提出申请,经同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报省级民政部门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