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墓使用年限一直是大众关注的话题,经过知情人士的多次讨论、交流,并经民政部相关领导、专家释义,终于清楚明了。这对全国公墓使用、管理都具有指导意义。下面,昆明公墓网就带大家一起来看看具体情况。
公墓还有使用有年限?民政部出面了!
解读:20年为墓穴使用周期
我国目前的公墓有两种,农村公益性公墓和城市公墓,农村公益性公墓是利用农村集体土地中的非耕地,一般是在荒山上建造,不用花钱购买;城市公墓分为公益性和经营性两种,前者主要为低收入群体提供存放骨灰的场所,后者允许市场资本经营。
记者检索相关法规后发现,民政部颁布的规章《公墓管理暂行办法》并未对公墓使用期限作出明确规定,只规定“经营性公墓的墓穴管理费一次性收取最长不得超过20年”。
1998年国办转发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墓管理意见的通知规定,今后墓地和骨灰存放格位的使用年限原则上以20年为一个周期。在各地殡葬管理法规、规章或规范性文件中均有对墓穴使用年限的规定。
《殡葬管理条例》同样没有规定公墓使用期限,其中有关的规定是:严格限制公墓墓穴占地面积和使用年限,按照规划允许土葬或者允许埋葬骨灰的,埋葬遗体或者埋葬骨灰的墓穴占地面积和使用年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按照节约土地、不占耕地的原则规定。
在此条例发布前一年,《北京市殡葬管理条例》中已明确规定,墓穴及骨灰格位的一个使用周期最长为20年,期满后可以续租。
所有这些规定,用相似条款强调同一个规定——墓穴用地的使用期限及规划都要以节约用地为基本原则。
现状:墓穴使用性质各地略有不同
以北京为例,目前,北京市年均需要安置约7万份骨灰,按照相关规定每个墓穴占地不超过1平方米计算,北京市每年需要7公顷(7万平方米)净地,折算成现实中的墓地,大概需要占用20公顷的土地。如果不对公墓期限进行严格管理,死人与活人争地将很快成为现实。
民政部社会事务司殡葬管理处负责人解释说,这些规定已经将墓穴使用性质界定为租赁关系。同时,北京市民政局为解决墓穴使用期限届满问题,2011年曾明确墓穴到期续租时,丧主需交纳土地租赁费和维护管理费。《上海市公墓管理办法》规定,墓穴使用期限最长不得超过70年,并将墓穴使用合同定性为销售合同。
不过,昆明公墓网认为,在殡葬领域要进一步解放思想、不断推行生态文明建设,不仅要打破“入土为安”的传统习俗,改变公墓安葬模式,墓穴到期后也不实行续租服务,而是要逐步推行不占地生态安葬。更多关于公墓的资讯,欢迎访问昆明公墓网。